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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东北:猎户的七个宝贝女儿

作者:龙都老乡亲

字数:98589字

2025-11-03 06:16:27 连载

简介

《重生东北:猎户的七个宝贝女儿》中的秦大山曹汝梅是很有趣的人物,作为一部都市日常类型的小说被龙都老乡亲描述的非常生动,看的人很过瘾。《重生东北:猎户的七个宝贝女儿》小说以98589字连载状态推荐给大家,希望大家能喜欢看这本小说。

重生东北:猎户的七个宝贝女儿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
日子在秦大山有条不紊的忙碌中,又过去了好几天。灶坑上方木框上绷着的皮毛,在烟火气的熏陶和秦大山每日耐心的揉搓下,渐渐变得干燥、柔软。松鼠皮黄灰鲜亮,狐皮更是红艳如火,毛锋顺畅,摸上去如同上好的绸缎。

秦大山知道,火候差不多了。是时候将这些皮子变成实实在在的钞票,然后去实现他计划中至关重要的一步——买枪。

这天一早,他仔细地将四张松鼠皮和那张珍贵的火狐皮从木框上取下,用柔软的旧布包裹好,放进一个不起眼的背篓里,上面盖上些干草做伪装。他跟曹汝梅打了声招呼,只说去公社办点事。

曹汝梅看着他准备出门,嘴唇动了动,似乎想说什么,但最终还是只轻轻点了点头,嘱咐了一句:“路上……小心点。”

这句带着些许生疏,却明显是关心的话语,让秦大山心头一暖。他笑了笑:“嗯,知道了。”

他没有再去找宋林。卖鹿肉已经麻烦过发小一次,而且皮毛这东西价值更高,去供销社收购站是明路,虽然价格可能被压一点,但更稳妥,也免得给宋林惹麻烦。

迎着凛冽的寒风,秦大山步行了两个多小时,来到了距离屯子二十多里地的公社。公社比屯子热闹不少,一条主街两旁分布着供销社、邮局、粮站等不多的几栋砖瓦建筑。

他径直走进了供销社的土产收购站。柜台后面坐着一个戴着眼镜、穿着蓝色棉猴的中年男人,正抱着搪瓷缸子喝水看报纸。

“同志,卖皮子。”秦大山将背篓放在柜台前。

中年男人抬起眼皮,瞥了一眼,放下报纸,慢悠悠地走过来:“啥皮子啊?拿出来看看。”

秦大山小心翼翼地将包裹打开,露出里面五张皮毛。

“哟!”中年男人看到那张火狐皮,眼睛顿时亮了一下,伸手拿起来,仔细地翻看、抚摸,又对着光线看了看毛色和板质。

“嗯……皮子还行,就是这硝制的手艺糙了点,土法弄的吧?毛色保存得还算可以。”他嘴里挑剔着,但眼神里的满意却藏不住。这年头,一张品相如此完整的火狐皮可不多见。

“松鼠皮,十块一张。这张狐皮……”他沉吟了一下,伸出巴掌翻了翻,“给你八十块吧。”

秦大山心里清楚,这价格比市场价偏低,尤其是狐皮,如果遇到识货的私人买家,上百块也有可能。但他不想节外生枝。

“同志,这狐皮毛色、板质都是上乘,八十太低了。您再加点,凑个整,一百块。松鼠皮就按您说的价。”秦大山不卑不亢地还价。

中年男人皱了下眉,又摩挲了一下狐皮,似乎有些犹豫。

秦大山趁热打铁:“以后要是再打到好皮子,我还送到您这儿来。”

听到这话,中年男人终于点了点头:“行吧,看你也是个实在人。四张松鼠皮四十,狐皮一百,一共一百四十块。”

他拉开抽屉,开始点钱。厚厚一沓, mostly是十元的大团结,还有一些五块和毛票。

秦大山仔细清点无误,将钱贴身藏好,心中一块大石落地。加上之前卖鹿肉剩下的一百三十多块,他现在手里的现金,已经达到了惊人的二百七十多块!买一杆水连珠(泛指 bolt-action 步枪,如莫辛-纳甘)绰绰有余了!

他没有在供销社多停留,压了压狗皮帽子的帽檐,快步离开了收购站。接下来,是更关键,也更危险的一步——买枪。

这年头,猎枪管理虽然不像后来那么严格,但也不是随便就能在商店买到的。尤其是对于他这种没有正式猎户身份的普通林场职工家属,正规渠道很难。只能通过一些隐秘的民间渠道。

他按照前世模糊的记忆,在公社后面的几条小巷子里转悠,目光扫过那些蹲在墙角晒太阳、看似无所事事的人。最终,他在一个挂着“修理农具”牌子,实则门庭冷落的小铺子前停下了脚步。

铺子里光线昏暗,一个头发花白、穿着油渍麻花棉袄的老头,正坐在小马扎上,慢条斯理地擦拭着一些零件,空气中弥漫着机油和金属的味道。

秦大山走进去,压低声音:“老爷子,打听个事儿,您这儿……有‘硬家伙’吗?”

老头抬起头,浑浊的眼睛打量了秦大山一番,声音沙哑:“啥硬家伙?俺这儿只修锄头镰刀。”

秦大山知道这是套话,也不绕弯子,从怀里摸出两张大团结(二十块钱),轻轻放在旁边的工具台上:“就想买个防身的家伙,上山踏实点。”

老头瞥了一眼那二十块钱,又看了看秦大山沉稳的眼神和结实的体格,慢悠悠地放下手里的零件,站起身,走到里间门口,掀开脏兮兮的门帘:“进来看看吧。”

里间更暗,堆满了各种废旧金属和零件。老头从一个破木箱后面,拖出一个用油布包裹的长条物件。

打开油布,里面是一杆保养得相当不错的步枪。深色的木质枪托,带着岁月和使用留下的痕迹,但依旧坚固。幽蓝色的金属枪管,散发着冷峻的光芒。经典的旋转后拉式枪机结构。

秦大山一眼就认出来,这是一杆国产的“鹰牌”猎枪,仿制的是苏联的莫辛-纳甘步枪,在东北林区俗称“水连珠”。口径合适,威力足够对付兴安岭大部分野兽,可靠性极高。

“好东西。”秦大山拿起枪,入手沉甸甸的,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。他熟练地检查枪机、枪管、膛线,动作专业得让旁边的老头都有些侧目。

“膛线还行,有点磨损,但不影响用。原厂的吗?”秦大山问道。

“嗯,厂里流出来的,来路正。”老头点点头,“附带二十发子弹。一口价,九百块。”

九百!这正在秦大山的预料之中,甚至比他预想的还稍微低一点。但他还是习惯性地还价:“老爷子,枪是不错,但这膛线……八百五吧,我诚心要。”

老头摇摇头:“少不了,九百。这年头,这玩意儿不好弄了。”

秦大山知道这是实情,也不再坚持。他果断地从怀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九沓大团结(每沓十张,共九百元),递了过去。

老头仔细点验了钞票,脸上露出一丝难得的笑意,将枪和用油纸包好的二十发子弹推给秦大山,又递过来一个旧的军用帆布枪套和一小瓶枪油:“小伙子,是个爽快人。家伙拿好,山上……小心点用。”

“谢了,老爷子。”秦大山将枪装进枪套,背在身后,用宽大的皮袄遮掩住,又将子弹和枪油揣好。完成交易的瞬间,他感觉自己的底气前所未有的足!

拥有了这杆枪,他才真正拥有了在这片残酷而富饶的山林中立足、为家人搏取未来的资本!

他不敢在公社久留,背着沉甸甸的猎枪,快步踏上了回家的路。

然而,他并不知道,从他走进那家修理铺开始,就有两双不怀好意的眼睛,在暗处盯上了他。

那是公社上有名的两个混混,一个叫孙二狗,一个叫王癞子。这两人游手好闲,专干些偷鸡摸狗、欺行霸市的勾当。他们看到秦大山从收购站出来时怀里鼓鼓囊囊,又鬼鬼祟祟地进了老枪头的铺子,出来时虽然看不出什么,但那背着的长条物件,以及脸上那压抑不住的兴奋,让他们立刻判断出——这是一头肥羊!肯定是卖了皮子得了钱,又买了硬家伙!

“二狗哥,看见没?那小子肯定捞着钱了!还买了枪!”王癞子舔着干裂的嘴唇,眼睛放光。

孙二狗眯着一双三角眼,盯着秦大山远去的背影,脸上露出贪婪而凶狠的神色:“跟上去!找个僻静地方,把东西给他下了!妈的,有钱买枪,肯定肥得流油!”

两人对视一眼,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。

秦大山归心似箭,想着尽快回家,让妻女看看这杆能给她们带来安全的猎枪。他选择了走一条距离稍近、但相对偏僻的山路。

就在他走到一处前后无人、两侧是茂密灌木的山坳时,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厉喝:

“前面那小子!给老子站住!”

秦大山心里一凛,猛地停下脚步,缓缓转过身。

只见孙二狗和王癞子一前一后堵住了路,两人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匕首,脸上带着狞笑。

“小子,识相点!把身上的钱,还有你背后那玩意儿,都给爷爷们留下!不然……”孙二狗晃了晃手里的匕首,威胁意味十足。

秦大山看着这两个混混,眼神瞬间冰冷如兴安岭的冻土。他没想到,刚买到枪,就遇到了劫道的。

若是以前,他或许会惊慌失措。但现在,他身后背着猎枪,怀里揣着子弹,更重要的是,他骨子里那股被苦难和重生磨砺出的狠劲,早已今非昔比!

他没有丝毫慌乱,反而往前踏了一步,目光如同看待两只土狗,扫过孙二狗和王癞子,声音平静得可怕:

“就凭你们俩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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